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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民健身活动激励办法

作者:盐工院工会  来源: 工会 日期:2016/07/03 09:19:42 人气:544 加入收藏 标签:

 

学校全民健身活动激励办法(草案)

为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全校教职工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形成“健康一个人,幸福一个家”的理念,把健身锻炼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本办法。

考核方法:指定在学校健身中心指纹机。教师在下午4:00以后,行政人员下午5:00以后,活动时间需在30分钟以上,每天计一次。

奖励方式:

1、         每周在教职工健身中心,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操、瑜珈等运动形式,以下同)3次及以上者,在下周参加健身活动时,可领取运动用器材一份。

2、         每月在教职工健身中心,参加全民健身运动10次及以上者,在下月初参加健身活动时,可领取价值60元活动奖品一份。

3、         每学期在教职工健身中心,参加全民健身运动45次及以上者,在下次参加健身活动时,可领取价值100元活动奖品一份。

4、         全年在教职工健身中心,参加全民健身运动90次及以上,体能测试良好者,获年度学校“健康之星”荣誉称号,并在下次参加健身活动时,可领取价值200元活动奖品一份。

5、         计奖时间重合时按大奖发放为准,全校教职工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能测试。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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