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各工委、直属工会:
江苏省《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标准,已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首个省级标准,凝聚了各级工会干部、职工的智慧结晶。根据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工办〔2015〕92号),现将规范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各工委和直属工会要高度重视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推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组织建设、监督机制、评审考核、持续改进等方面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为提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水平和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盐城市总工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