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三八节”,开展“魅力教师 美丽母亲”评选活动,弘扬我校广大女教师在工作和家庭中为人师、为人母的爱心育人、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教师、热爱教师,回报母亲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校园“魅力教师.美丽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一、 评选范围及条件
1、已为人母的在职女教职工。
2、家庭温馨和睦,尊老爱幼,重视子女的教育,言传身教,教子有方,孩子综合素质好,全面发展。
3、完成本职工作,品德高尚,工作出色,在学校和社会有良好声誉。
二、 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事和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评选过程变成一次具体、生动的自我教育、展示教师风采、推动校园文化发展的过程。
2、每个分工会评选推荐1 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表彰。
三、 上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公示,一份备案。
2、推荐材料内容要求真实,重点突出,事件感人,并于3月7日前报送学校工会。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