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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魅力教师 美丽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盐工院工会  来源: 工会 日期:2017/02/23 05:14:26 人气:302 加入收藏 标签:

为庆祝“三八节”,开展“魅力教师 美丽母亲”评选活动,弘扬我校广大女教师在工作和家庭中为人师、为人母的爱心育人、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教师、热爱教师,回报母亲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校园“魅力教师.美丽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一、    评选范围及条件

1、已为人母的在职女教职工。

2、家庭温馨和睦,尊老爱幼,重视子女的教育,言传身教,教子有方,孩子综合素质好,全面发展。

3、完成本职工作,品德高尚,工作出色,在学校和社会有良好声誉。

二、    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事和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评选过程变成一次具体、生动的自我教育、展示教师风采、推动校园文化发展的过程。

2、每个分工会评选推荐1 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表彰。

三、    上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公示,一份备案。

2、推荐材料内容要求真实,重点突出,事件感人,并于3月7日前报送学校工会。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2017“魅力教师 美丽母亲”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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